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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需】1月14日起,澜沧县第一人民医院恢复对外核酸检测
根据新冠病毒感染“乙类乙管”总体方案和新冠病毒感染防控方案(第十版)有关要求,为满足群众“愿检尽检”需求,自2023年1月14日起,澜沧县第一人民医院恢复对外核酸采样。
(一)疫情流行期间,核酸检测原则上以“单采单检”为主,不建议混采。针对家庭或其他集体单位可适当采取混采。
(二)请大家继续理解、支持和配合防疫政策,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做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
(三)到核酸采样点采样时请做好个人防护,规范佩戴口罩,与他人保持1米以上的安全距离,不扎堆、不聚集,采样后立即离开采样区域。
来源:“拉祜澜沧”微信公众号
主办:澜沧县第一人民医院
编辑:刀明星、陈世奎、李凡
责编:刘美琼
监制:杨 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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