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务公开
【告知书】澜沧县第一人民医院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就诊告知书
疫情防控,不容懈怠
尊敬的患者及家属:
您好!
当前,国外新冠肺炎疫情形势非常严峻,缅甸感染新冠肺炎患者急速增长。我县与缅甸接壤,边境线长80.563公里,属于疫情防控的高风险县。近日,瑞丽市报告新增境外(缅甸)输入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根据国家、省、市、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为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健康,巩固来之不易的防控成果,全面强化疫情防控措施,现将我院有关举措告知如下,请您给予配合,并遵照执行。
一、门诊就诊
(一)建议电话预约挂号,微信预约挂号(可以关注“澜沧县第一人民医院”微信公众号。)有序就诊,预约患者就诊优先,预约电话:0879-7536913。
(二)医院实行实名制就诊,所有来本院的就诊者、有关来院人员请出示身份证、医保卡等有效证件,应向医务人员提供相关的真实信息,配合医护人员完成测体温、扫码、旅居史调查及预检分诊工作。
(三)所有进入医院人员必须正确佩戴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一次性使用医用外科口罩,有发热或咳嗽等呼吸道症状者,必须佩戴一次性使用医用外科口罩,配合工作人员完成“云南健康码”扫码亮码、体温检测、预检分诊及流行病学的调查,对未能出示个人健康码(除急危重症外)者,禁止进入医院;拒不配合者,将以报警方式处置;
(四)就诊患者(家属)在挂号、缴费、取药等人员密集处尽量与其他候诊患者保持一米及以上距离;
(五)有自理能力的患者尽量不要家属陪伴;幼儿、孕妇、年老体弱行动不便者尽量减少家属陪护人数,原则上“一患一陪护”,以减少在医院感染的风险;
(六)来院人员要积极配合医护人员的流行病学调查,如实告知近期14天内是否有境外及有病例报告社区的旅居史及新冠肺炎患者或疑似病例接触史;
(七)发热门诊所有就诊患者都要进行新冠病毒核酸检测。
二、陪护及住院
(一)所有住院患者实行严格的24小时住院管理,不能离开病区,谢绝探视;建议使用电话、微信、视频、短信等形式探视;
(二)住院患者及陪护人员须出示“云南健康码”,进行体温检测、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如实填写《新冠肺炎患者初筛调查表》;
(三)所有住院病区严格执行陪护管理制度,需陪护者实施“一患一陪护”原则,陪护人员相对固定,按规定进行核酸检测并配发《陪护证》(不允许借给他人使用),出院时将《陪护证》返还工作人员,患者及陪护人员不允许到其他病区(房)聚集聊天;
(四)陪护人员要配合护士每天进行体温监测两次,在院期间全程佩戴口罩,勤洗手,病房内准备了快速手消毒液,在医护人员的指导下正确使用;
(五)具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来院陪护
1.最近十四天内有到过缅甸、瑞丽或其他有病例报告的社区旅居史、接触史者;
2.有发热、乏力、咽痛、咳嗽等症状者。
隐瞒事实、有症状不立即报告或违反上述防控措施者,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法》,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六)如陪护出现发热(体温≥37.3℃)、咳嗽、呼吸道症状时,请主动向所在科室医护人员报告,按照指定路径到发热门诊就诊。
(七)若有不清楚事宜可向医院便民服务大厅咨询。工作时间:上午7:30--11:30;下午2:15--5:30。咨询电话0879-7536913(24小时接听);
疫情形势严峻,请继续保持警惕。让我们携手同行,齐心协力,守住防疫战果!澜沧县第一人民医院感谢您的理解和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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