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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密宣传教育月丨关乎每个人!这些保密知识要知道
中央保密办(国家保密局)近日面向全社会发布2023年全国保密宣传教育月保密公益宣传片《藏在照片里的秘密》及海报,倡导大家增强保密意识,保守国家秘密,维护国家安全。
宣传视频
△藏在照片里的秘密
那么我们应该如何增强保密意识、提高防范技能从而更好地履行维护国家安全的重大责任呢?一起来看看保密知识小课堂吧!
01、什么是国家安全教育日?
2015年7月1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第十四条规定,每年4月15日为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是为了增强全民国家安全意识,维护国家安全而设立的节日。
02、什么是国家秘密?
所谓国家秘密是指关系国家的安全和利益,依照法定程序确定,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的人员知悉的事项。国家秘密受法律保护,任何危害国家秘密安全的行为,都必须受到法律追究。保守国家秘密是中国公民的基本义务之一。
03、国家秘密分为几个等级
国家秘密分为“绝密”“机密”“秘密”三级。
“绝密”:是最重要的国家秘密,泄露会使国家的安全和利益遭受特别严重的损害。绝密级事项保密期限不超过30年。
“机密”:是重要的国家秘密,泄露会使国家的安全和利益遭受到严重损害。机密级事项保密期限不超过20年。
“秘密”:是一般的国家秘密,泄露会使国家的安全和利益遭受损害。秘密级事项保密期限不超过10年。
04、为什么说保密工作人人有责?
《保密法》规定,一切国家机关、武装力量、政党、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全体公民都有保守国家秘密的义务。这就明确了保密法律关系主体的范围,这个范围前面冠以一切,表明没有任何例外,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都是义务主体。那种认为保密仅仅是保密部门和保密干部的工作的认识是错误的。
05、泄露国家秘密要承担什么责任?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规定,故意或者过失泄露国家秘密,依法给予处分;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06、公民保密守则十不准
1.不准将工作中所知悉秘密泄露给无关人员;
2.不准将涉密计算机或存储介质接入互联网;
3.不准用非涉密计算机传真机处置涉密信息;
4.不准在移动电话普通电话中谈及涉密事项;
5.不准私自复制留存遗弃或向他人出借密件;
6.不准携带密件回家或在家中处理涉密信息;
7.不准携带密件探亲访友或至工作无关场所;
8.不准私自将密件带出境外或参加涉外活动;
9.不准在著述或个人邮件等公开信息中涉密;
10.不准擅自接受媒体采访或者发布涉密信息。
保密无小事
防泄密需要守口如瓶
无泄密需要齐心协力
维护国家安全
人人有责
让我们像珍爱生命一样
严守秘密
共筑安全防线
来源:国家保密局、上海松江
主办:澜沧县第一人民医院
编辑:刀明星、陈世奎、李凡
责编:刘美琼
监制:杨 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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